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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

生活垃圾排放要领指南

处理垃圾时应分三类(一般垃圾、食物垃圾、可回收垃圾等),分别装进指定的垃圾袋后,放置 在指定的垃圾收集处。如果垃圾分类不符合规定,会遭到拒收,严重时甚至还要缴纳罚款。

一般垃圾

除食物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外,可分为一般垃圾装入专用垃圾袋扔掉

  • 排放时间 : 日落后至晚上12点前排放
  • 排放场所 : 自家、店铺前或指定的统一排放场所
  • 垃圾回收 : 每天回收(周日除外)

    周日不回收垃圾,因此周六晚上不得排放垃圾。

厨余垃圾

食物应只购买必要的食品,适量烹饪,减少浪费,去除异物使食物残渣能够回收利用,控干水分后排放。

  • 排放时间 : 日落后至晚上12点前排放(周六除外)
  • 未使用专用袋子或未分类排放的将处以10~50万韩元的罚款

可回收用品

能回收利用的用品,包括纸类、瓶类、废铁类、金属罐头、塑料类、包装袋等(三角形可回收标志 中标有PP、OTHER、LDPE等分开排放标志才可)。塑胶产品类[塑料瓶、发泡苯乙烯(EPS)、 包装材(塑料泡沫)、其他塑料容器(酸奶瓶、洗涤剂容器等)]。饮料瓶或罐儿应沥干水并缩小容 积后丢弃。

大件垃圾

大件垃圾指生活垃圾中难以装进计量垃圾袋中排放的垃圾,例如:床、桌子等家具类或大型物品。必须附上申报排放大件垃圾后收到的缴费凭证进行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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