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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GNEUNG CITY CHN - 솔향강릉

江陵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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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支援项目

精神疾病治疗费补助项目

补助对象

患有精神疾病且加入健康保险的外国人

补助范围

精神健康医学科治疗费中的自费部分(不适用于非补助的自费)

补助种类
  • 紧急住院 : 补助对有自残和伤人危险的患者采取紧急住院措施后产生的治疗费
  • 行政住院 : 补助对疑似有自残和伤人危险的患者采取行政住院措施后产生的治疗费
  • 门诊治疗补助 : 精神健康审查委员会下达的门诊治疗补助行政命令的人员的门诊
  • 发病初期的精神疾病 : 对发病后5年内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妄想性障碍、情绪(情感)障碍”的患者给予门诊治疗费补助
补助金额

人均每年最多450万韩元

补助流程
  • 01
    通过医疗机构及精神健康福利中心申请补助
  • 02
    研究可否给予补助后通知
    (发病初期及门诊治疗补助对象将登记为中心案例管理对象)
  • 03
    不缴纳治疗费直接回家→由医疗机构向保健所申请报销/缴纳治疗费后回家→通过精神健康福利中心向保健所申请报销
  • 04
    向申请报销者支付治疗费
拨打

+82-33-660-3116, 2686

使用痴呆症安心中心的服务

  • 痴呆症安心中心登记
  • 痴呆症早期诊断
  • 确诊痴呆症时提供卫生护理物品(1年)、失踪预防服务(识别表、指纹登记)及针对性案例管理支持
  • 补助痴呆症检查费及痴呆症治疗管理费(每个月最多3万韩元)
    • 居住在韩国的外国国际持有者经确认住址及健康保险加入现状均正常有效时可给予补助–标准:中等收入120%以下
  • 痴呆症预防管理 / 参加家庭支援项目
拨打

+82-33-660-3048~3049

妇幼保健项目

妇幼保健项目 -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补助条件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补助条件
孕妇登记·发放营养剂
  • 补助对象 : 完成登记的孕妇
  • 补助内容
    • 怀孕4~15周,叶酸最多3个月的剂量
    • 怀孕16周~39周,铁片最多6个月的剂量
  • 提交材料 : 外国人登录证、怀孕诊断书或产妇手册
补助不孕夫妻的手术费
  • 补助对象 : 处于法定婚姻状态或以申请日为准至少维持1年实际婚姻关系的不孕夫妻
  • 提交材料 : 外国人登录证,不孕诊断书
  • 补助内容
    补助内容 - 适用对象年龄(以女性为准), 44周岁以下, 45周岁以上
    适用对象年龄(以女性为准) 44周岁以下 45周岁以上
    补助次数及补助金额 人工授精 第1-5次 30万韩元 20万韩元
    体外授精 鲜胚移植5 第1-9次 110万韩元 90万韩元
    冷冻 第1-7次 50万韩元 40万韩元
夫妻中有一人持有韩国国籍,夫妻二人均加入健康保险且可确认是否告知保险费者
补助不孕诊断检查费
  • 补助对象 : 在道内居住超过6个月者
  • 补助内容
    • 首次在不孕手术医疗机构检查时的不孕诊断检查费
    • 额度 : 每对夫妇最多15万韩元
  • 申请期限 : 检查后6个月内
  • 提交材料 : 外国人登录证、收据、详细明细单、存折复印件
夫妻均为外国人的,仅限国内滞留资格签证种类为F-2(居住)、F-5(永住)和F-6(结婚移民)者
产后健康管理补助
  • 补助对象 : 在道内居住超过6个月者
  • 补助内容
    • 第一胎最多补助15万韩元,第二胎最多补助20万韩元,第三胎最多补助30万韩元
    • 仅限帮助产妇恢复健康的医疗费
  • 申请期限 : 产后6个月内
  • 提交材料 : 外国人登录证、收据、存折复印件
夫妻均为外国人的,仅限国内滞留资格签证种类为F-2(居住)、F-5(永住)和F-6(结婚移民)者
产妇·新生儿健康管理补助
  • 补助对象 : 以最近的健康保险费为准,低于中等收入的150%

    结婚移民产妇收入超标时例外补助

  • 补助内容 : 健康管理师上访生育家庭,提供产后恢复和产妇·新生儿健康管理
  • 申请时间 : 产前40天至产后30天内
  • 提交材料 : 外国人登录证、产妇手册

    计划剖腹产时的剖腹产确认书

夫妻均为外国人的,仅限国内滞留资格签证种类为F-2(居住)、F-5(永住)和F-6(结婚移民)者
高危孕产妇医疗费补助
  • 补助对象 : 以上个月的健康保险费为准,低于中等收入的180%
  • 补助内容 : 补助确诊患有19大高危妊娠疾病后住院治疗时产生的全额自费费用及非补助部分的90%,最多300万韩元
  • 申请时间 : 产后6个月以内
  • 提交材料 : 外国人登录证、诊断书、住院和出院确认书、收据、详细明细单、存折复印件
取得永久居住权,结婚移民女性(滞留资格F-5,F-6),符合难民公约的难民,永久归国的萨哈林岛韩国人
拨打

+82-33-660-3122, 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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