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外国人
外国人 雇佣
雇佣外籍劳动者的条件
1
雇佣持非专业就业(E-9)滞留资格的外籍劳动者
- 努力招聘韩国籍劳动者,但招不到需要的全部或部分人力的(职业稳定机构已给予介绍,但两次以上无故拒绝聘用的情况除外)
- 符合外国人力政策委员会规定的外籍劳动者引进行业及雇佣事业或事业单位的
- 在申请招聘韩国人之前2个月到雇用许可证发放为止,不曾因雇佣调整而辞退韩国籍劳动者的
- 在申请招聘韩国人之前5个月到雇用许可证发放为止,不曾拖欠工资的
- 适用《雇用保险法》及《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的事业或事业单位,已加入雇用保险及产业灾害补偿保险的
- 雇佣外籍劳动者的事业或事业单位的用人单位为相关外籍劳动者加入出国到期保险或信托(《外籍劳动者雇佣等相关法律》第十三条第一款)及防备拖欠工资的保证保险(《外籍劳动者雇佣等相关法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
2
雇佣持访问就业(H-2)滞留资格的外籍劳动者
- 努力招聘韩国籍劳动者,但招不到需要的全部或部分人力的
- 满足雇佣持非专业就业(E-9)滞留资格的外籍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必须具备的所有条件的
- 经营下列如何一种事业或事业单位的
- 建筑业,外国人力政策委员会根据日薪制劳动者劳动市场现状、是否侵害韩国籍劳动者的雇佣机会及事业场规模等确定的事业或事业单位
- 服务业、制造业、农业或渔业,外国人力政策委员会根据各个产业的特性确定的事业或事业单位
外国人就业
外国人可以根据入境目的及签发的签证类型进行就业。就业之前最先要做的事情是与家人商议是否需要就业、适合从事什么工作以及工资的用途等。
请通过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www.hikorea.go.kr / 无区号 ☎ 1345)确认凭自己持有的签证可否就业。